李曰桂,字丹一。文登人。顺治三年 (1646) 举人,顺治十二年 (1655) 进士,名列三甲第八十五名。是文登一榜七进士之一。李曰桂又经吏部考核,被授为福建延平府沙县知县。任内立身为民,勤于政务,无积案。闲暇时则指导儒生读书学习,博览经史,精研理学,能够洞悉宋代理学家周敦颐、程颢、程颐、张载、朱熹的思想精髓。任期满后回家像安度晚年,终身读书自娱。